小李小王是一對昔日的戀人,在分道揚鑣后卻因為30000元錢走上了法庭,最近,丹陽法院執行了這件戀人借款案。

 

情到濃時  慷慨相助

 

無錫女孩小李在外地打工時結識了丹陽小伙小王。很快雙方確立了戀愛關系。戀愛初期,兩人相處十分融洽,小王對小李說:想趁年輕做一番事業,為兩人將來的幸福生活打好基礎,希望小李能在經濟上給予支持,遂開口向小李借三萬元做生意。正在熱戀中的小李聽到小王的想法后感動不已,毫不猶豫將自己的三萬元借給了小王。

 

分道揚鑣  小伙遂變隱身人

 

沒想到兩人這段戀情僅僅維持了一年就分道揚鑣了,分手時小李想找小王要回這三萬元借款,豈料此時的小王卻耍起無賴不但不愿償還,甚至更改電話號碼避而不見,直接變成了“隱身人”。無奈之下,小李只能到法院訴訟。丹陽法院受理后,很快判決小王應該償還借款三萬元。

 

法院執行  無賴小伙在現女友前失了顏面

 

起初,法院在執行時遇到不小的困難,小王沒有固定的職業和財產,行蹤飄忽不定,執行工作還曾一度陷入停滯。后來執行人員與小王所在村取得聯系,要求村里配合觀察小王的行蹤,一有下落就聯系法院。終于在二個月后執行人員得到線索:小王又談了一新女朋友,剛帶回村居住。法院立即組織人員于第二天凌晨五點就來到小王的家中,驚醒了正在美夢中的小王和他的新任女友,面對女友驚異、錯愕的表情,小王后悔不已,他說自己在新女友面前顏面具失,而面對法律,小王不僅要償還三萬元的借款,還得接受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