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多管齊下形成清欠合力
發布時間:2006-01-12 瀏覽次數:1339
本網南京訊:近日,一起矛盾激化、標的額為50余萬元的民工討薪案,在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雙方終于達成一致調解意見,100多名農民兄弟在新年來臨之前拿到了拖欠已久的血汗錢。
對涉及面廣、拖欠時間長、矛盾激化進而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案件,應用調解手段,協調好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以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既維護社會穩定、又保證民工合法權益的落實,是南京法院多管齊下加大清欠力度的一種方式。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該市兩級法院共調解解決民工討薪案126件,標的額300多萬元。在此同時,他們針對清欠工作涉及面廣的特點,加強了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清欠合力:即對訴訟能力不足的當事人,建議司法行政部門給予法律援助;對需要相關部門協調調解的案件,則邀請建設單位的主管部門以及勞動保障部門參與案件的調解;對建設單位的違法轉包、分包以及違法用工等行為,依法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責令整改或予以處罰;在執行中對建筑物拍賣、變賣以及以物抵倆變價處理時,積極協調,取得房地產管理部門的配合支持;與新聞媒體協作,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對拖欠者予以曝光。
針對清欠案件時間緊、判決了執行難等特點,南京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過程中,對承包方或民工申請財產保全的,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放寬申請人的擔保條件,或依職權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同時,加大先予執行的力度,對有履行能力的發包方或用人單位,先予執行全部或部分拖欠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在今年受理的8件拖欠民工工資案件,其中5件采取了先予執行措施,執行金額32萬元,另有3件案件財產保全金額達11萬元,保證了案件的順利執結。如該法院受理的一起向施工單位和包工頭追
為了有效地促進年底清欠工作,該市法院建立了快立、快審、快執的工作機制。對涉及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案件,建立專人專項辦理的“綠色通道”,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盡可能簡化立案審判手續;在案件的審理中,盡可能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二審程序按照簡易化審理改革的要求審理,盡量縮短案件的審理周期;在執行環節,優先執行民工工資案件并及時發放執行款,對找不到被執行人又沒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如有應承擔墊付責任的單位,則責令墊付單位先行墊付。市法院民四庭今年以來共受理清欠案件151件,他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協調各方力量,形成清欠合力,截止12月25日,已結案150件,剩余1件已在辦理過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對涉及面廣、拖欠時間長、矛盾激化進而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案件,應用調解手段,協調好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以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既維護社會穩定、又保證民工合法權益的落實,是南京法院多管齊下加大清欠力度的一種方式。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該市兩級法院共調解解決民工討薪案126件,標的額300多萬元。在此同時,他們針對清欠工作涉及面廣的特點,加強了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清欠合力:即對訴訟能力不足的當事人,建議司法行政部門給予法律援助;對需要相關部門協調調解的案件,則邀請建設單位的主管部門以及勞動保障部門參與案件的調解;對建設單位的違法轉包、分包以及違法用工等行為,依法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責令整改或予以處罰;在執行中對建筑物拍賣、變賣以及以物抵倆變價處理時,積極協調,取得房地產管理部門的配合支持;與新聞媒體協作,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對拖欠者予以曝光。
針對清欠案件時間緊、判決了執行難等特點,南京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過程中,對承包方或民工申請財產保全的,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放寬申請人的擔保條件,或依職權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同時,加大先予執行的力度,對有履行能力的發包方或用人單位,先予執行全部或部分拖欠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在今年受理的8件拖欠民工工資案件,其中5件采取了先予執行措施,執行金額32萬元,另有3件案件財產保全金額達11萬元,保證了案件的順利執結。如該法院受理的一起向施工單位和包工頭追
為了有效地促進年底清欠工作,該市法院建立了快立、快審、快執的工作機制。對涉及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案件,建立專人專項辦理的“綠色通道”,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盡可能簡化立案審判手續;在案件的審理中,盡可能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二審程序按照簡易化審理改革的要求審理,盡量縮短案件的審理周期;在執行環節,優先執行民工工資案件并及時發放執行款,對找不到被執行人又沒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如有應承擔墊付責任的單位,則責令墊付單位先行墊付。市法院民四庭今年以來共受理清欠案件151件,他們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協調各方力量,形成清欠合力,截止12月25日,已結案150件,剩余1件已在辦理過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趙興武、徐高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