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女友性敲詐勒索獲刑四年
作者:曹文偉 高振華 發布時間:2011-01-14 瀏覽次數:640
因地下賭場欠下賭債,遂伙同女友干起了性敲詐的勾當。近日,虎丘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桃色陷阱敲詐當事人錢財的案件,被告人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女友周某正在取保候審,法院將另案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地下賭場欠下賭債
如果當初踏踏實實工作,不游手好閑,不沉迷賭博,今日也不會面臨四年的牢獄之禍。庭審過后,姜某終于露出了一絲悔意。
姜某的悲劇可以追溯很遠。十年前,初中畢業的他從家鄉江蘇漣水來到蘇州打工,然而“外面的世界”并沒有少不更事的他想像的那么精彩。干活累,工資低,不穩定,沒前途,在種種困難面前,他選擇了“另辟蹊徑”。
在一幫“朋友”的影響下,他養成了好吃懶做、游手好閑的生活習慣。幾年以來,他除了偶爾到一家汽車修理廠打打零工以外,基本上沒有正經干過活。而且,在“朋友”的幫助下,他在新莊經營起一家地下賭場,靠抽賭客的“油水”為生。然而幾年過去了,賭場被“打掉”,他卻欠下了幾萬元的賭債。他一邊應付著追討日兇的債主,一邊開始動起新的“歪腦筋”……
這時,姜某發現自己的女友陳某與一位個體工商戶周某有所來往。他知道周是本地人,又做點小生意,家中定然有錢,遂想不妨敲詐他一筆。
說服女友布下“桃色陷阱”
陳某1990年出生,比姜某小了6歲,2009年她才離開家鄉江來到蘇州打工。對她來說,姜某到蘇州來“混”的時間比她早將近十年,在當地朋友多、關系多,無疑是一位可以多多仰仗的“前輩”。成為陳的女友后,陳某就把他當成了自己的靠山。
“他(姜某)讓我把周某引到我在長橋鎮的住處,勾引周某把衣服脫掉,我也將衣服脫掉,然后姜某沖進來,向周某敲詐錢。”民警訊問時,陳某這樣回答道。
陳某表示,姜某初次向她這樣提議時,她沒有立刻同意。因為在她看來,“周某平時人不錯,對我也挺好”,她“不忍心”那么做。然而,“前輩”的影響力是巨大的,在姜某的一再提議下,陳某終于“被搞煩了”,于是同意了他的計劃。
“正好
于是,姜某和陳某商定,借這個機會,布下“桃色陷阱”,實施陳的計劃。
賓館毆打恐嚇訛錢三萬
周某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想象著美好的“艷遇”,卻一腳踏進“桃色陷阱”。
大概案發兩個月前,周某在木瀆經由朋友的介紹認識了陳某。之后兩人偶爾一起搓麻將、吃飯。一起玩牌時,陳某曾在周某的暗示下,“翻牌”贏了1500元錢,為此,陳某表示要“好好謝謝他”。
之后,陳某一個人到陽臺上打了一個電話。幾分鐘后,姜某便帶著幾個“朋友”闖了進來,對周某實施毆打、恐嚇,并向其訛詐5萬元人民幣。由于周某一時沒錢,姜某便和朋友一起用黑車把周某帶到滸墅關鎮上的一家賓館內,繼續實施恐嚇威脅。終于,為了息事寧人,周某通過電話讓朋友轉賬了3萬元到自己銀行卡上,并在柜員機上全部取出交給了姜某。陳一行人走后,周某遂向警方報警。
虎丘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姜某系犯罪未遂且能當庭自愿認罪,遂從輕、減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被責令退賠尚未追繳的贓款合計人民幣三萬元。對于另一犯罪當事人陳某,法院將另案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