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京口區法院對緩刑犯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發布時間:2004-04-02 瀏覽次數:3531
該院在審理劉某介紹、容留賣淫案中認真聽取了其轄區街辦、司法所、村委會對其平時表現的意見,上述部門也書面出具要求對劉某從輕處罰的意見,庭審中結合劉某的犯罪事實對其適用了緩刑。在適用緩刑后,該院即組織新區大港街辦、司法所、大港村委會及通港路派出所等部門召開了社區矯正協調會,并與新區大港街辦共同簽署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規定,在該院指導下,大港街辦隨即成立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與法院共同對劉某開展了送達監管令、社會服務令等項措施的矯正工作。
文章出處: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佳 木、喻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