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判決組織同性戀賣淫者入獄八年
發布時間:2004-02-20 瀏覽次數:11295
備受社會關注的組織同性戀賣淫案,在開庭結束十天之后終于有了結果,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2月17日下午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寧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罰金人民幣6萬元;李寧違法所得1500元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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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 飛、趙興武
備受社會關注的組織同性戀賣淫案,在開庭結束十天之后終于有了結果,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2月17日下午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寧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罰金人民幣6萬元;李寧違法所得1500元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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