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新沂法院對辦理民商事案件提出了“五抓好”指導方針,以切實提高此類案件的辦理質量和效率。

一是抓好穩定大局。注重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不就案辦案。

二是抓好典型案件。通過典型案件的影響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不孤立辦案。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群眾法制觀念,尤其注重充實農民的法律知識,促使他們依法維權。

三是抓好關鍵環節,促進案件快審快結,不拖延辦案。對出現危險征兆的涉農案件,查明案情事實,及時徹底依法處理,并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將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是抓好訴訟調解,努力追求案結事了。對涉及民生等特定案件,不片面急于結案,通過盡量疏導解怨,促成諒解,平息矛盾。。

五是抓好協調支持,對一些社會反響大、影響大的案件,堅持在第一時間向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匯報,及時溝通,取得支持,促進糾紛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