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訴前調解作用大、效果好
作者:胡明 發布時間:2007-12-19 瀏覽次數:895
本網鹽城訊:為了快捷地解決社會矛盾,減輕審判一線的壓力,促進案結事了,濱海法院成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服務中心配備富有調解工作經驗的法官3名、人民調解員2名,并聘請數名兼職調解員。中心遵循當事人自愿、簡易便捷、靈活調處、義務服務、保密等五項原則,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一審民商事案件,進行訴前調解,最大限度地實現司法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動。今年9月份以來有460多件案件經訴前調解及時化解糾紛,使大多數案件的當事人都握手言和,實現了息訴止爭,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訴前調解中心發揮了下列作用:
一是訴前調解能使那些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迅速得以解決,從而方便當事人的訴訟,減少了訴累;二是通過訴前調解中心對簡單易處理的案件調解解決,復雜、疑難、爭議較大的案件再進入審判程序由民商事審判庭審理,有助于進一步提高案件的審判質量;三是訴前調解因為簡化訴訟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從而使人民法院節約審判資源,降低了司法成本;四是訴前調解能夠及時化解矛盾,使權益人的權利得以及時實現,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更加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