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凍拆遷安置房 七起七年積案同執結
作者:居敏曉 發布時間:2009-10-26 瀏覽次數:898
本網無錫訊:“七年了,我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法官還能幫我把錢討回來,你們搞的這個清積案真是好啊!”昨天上午,當62歲的周某從承辦法官手中接過15000余元執行款時,激動地向法官連連致謝。
2000年8月,在江陰某單位任技術員的周某經同事介紹認識了開辦機械廠的馮某,馮某以急需資金周轉為名先后兩次向周某借款共計15000元。雙方原本約定年底歸還欠款,但是到了還款日,馮某卻以企業虧損為由,遲遲不肯還款。不久,馮某的企業因經營不善倒閉,周某無奈之下,拿著欠條將馮某告上了法庭。2002年,法院判決馮某歸還周某欠款15000元,利息按銀行利率計算至還款日止。而像周某一樣借錢給馮某辦企業的共有7人,他們也都先后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判決馮某共需還款16萬余元。然而法院判決后,馮某并未履行還款義務,為了躲債,他放棄老家的祖屋,帶著妻子女兒一起離開了江陰。
由于祖屋是基本生活用房,法律上不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經調查,馮某無其它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本人也查無蹤跡,因此,該系列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一直困擾著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找過馮某的親屬查找馮某下落,也試圖做馮某親屬工作,讓他們代為執行,但窮盡各種手段仍未見效。一眨眼,七年過去了,七年中,法院對馮某的執行從未間斷過,而申請執行人周某已經退休,為了給體弱多病的老伴治病,他花去了所有的積蓄,每月僅靠退休工資生活,因此,拿回欠款對周某而言顯得尤為重要。
江陰法院開展執行清理積案活動后,該案被納入清積案的范圍。承辦法官在調查中得到一個重要的信息,馮某家的祖房已被拆遷,而他們家可以得到二套拆遷安置房,這期間,馮某的妻子曾悄悄回老家辦理了拆遷手續。承辦法官歷經七年,終于看到了一絲曙光,他立即馬不停蹄地前往拆遷部門,經過溝通協調,在拆遷部門的配合下,承辦法官凍結了馮某的兩套拆遷安置房,并讓馮某的親屬帶話,想要拿房,就必須先交納執行款。馮某眼看到手的安置房沒了著落,焦急萬分,但他仍不敢露面,于是派妻子回來解決。
馮某妻子表示,這些年他們一直在外打工,收入僅能維持生活,確實沒有還款能力,但是他們愿用其中一套安置房作抵押。承辦法官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經過一番商量后,馮某妻子最終將一套拆遷安置房抵押給親戚,借錢履行了還款義務,至此,這起長達七年的積案最終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