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以制度管人,讓制度說話,這是邳州法院抓自身建設的重要“法寶”。近年來,該院正是靠著這種真抓制度建設的狠勁和韌勁,全院建設步入規范化發展軌道。

紙上寫的實

制定各項制度前,邳州市法院根據每項制度涉及到的部門,進行分類化解,由各部門結合上級法院及有關文件要求,并聯系本院本部門實際,通過集體座談討論、對外征求意見等形式,形成初稿后,報院“制度建設領導小組”審核。該院明確要求,各部門制定出的制度,要符合“簡潔明了、客觀實在、易于操作”的原則,凡不符合此項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修訂。現在,該院制定出的涵蓋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的56項制度,讓人既看得明明白白,又感到實實在在。比如,在制定《關于廉潔辦案的規定》時,將以往情節較輕的、情節較重的等難以界定的模糊概念,進行數字式的規定,一旦有人員違反規定,就能對照迅速進行處理,較好地解決了情節較輕或較重的爭論問題,同時,也有效地避免了“說情風”,強化了執行制度的嚴肅性。

制度抓的實

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很好地執行,也只能是一紙空文。邳州市法院在抓制度落實上,采取了跟蹤落實法、包掛落實法、分層落實法。根據各部門工作特點,政治部門及時安排人員,對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制度落實不到位的當場指出,并督促整改,做到跟蹤檢查、督導不斷線。對諸如人大代表聯絡、網站管理、車輛使用、印章管理等,均指定由專人包掛,個人負責,確保出了問題板子能打在具體人身上。對案件的審理、執行等流程管理上,則采取區分層次,一級抓一級,辦案人員具體負責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案件的審理或執行,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為該辦案人員落實規定程序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整個落實過程的督促、檢查,如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進行處理,如問題嚴重,應及時上報院分管領導。通過以上措施,切實將各項制度要求落到實處。

獎懲評的實

以制度落實制度是邳州法院抓制度建設的又一特色,為規范各項制度的更好落實,該院制定下發了《關于抓好制度落實的獎懲規定》,從每個細節上對制度的落實進行全面系統地規范。為確保通過獎懲更好地激發全院干警的工作熱情,推動制度建設的良性發展,在獎懲的評比上,采取了“個人自評、部門互評、黨組選評、外界參評”的方法,使評比工作更加公開、公正、透明,通過評比,獎出士氣、罰的服氣,切實起到以評促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