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次對簿公堂 法院調解案結事了
作者:查敏敏 發布時間:2012-07-02 瀏覽次數:452
兩個做木業的同行,原本在業務上相互協助,是一對合作的好伙伴,然而就因為三年前的一場訴訟,兩個公司反目成仇,更是在三年里連打三場官司,關系降至冰點。近日,這對“冤家”在宜興法院的調解下最終握手言和,徹底了結了彼此間的糾紛。
案件還得回到2009年,原告程某木業送了兩車木材給被告吳某木業,當時說是試貨,由于關系融洽,就沒有辦任何手續。可是沒過多久,吳某木業就表示這批貨試下來不能用,因而拒絕付款購買這批木材。這下程某木業就不樂意了,于是找到被告的倉庫入庫員,由倉庫入庫員出具收條一張,籠統得寫有“收到桉木芯板34件共計600張”的字樣。憑著這張收條,程某木業將吳某木業訴至法院。雖然之后程某木業因起訴程序問題而主動撤回了訴訟,但兩家的“梁子”也就此結下。
2012年3月份,程某木業在2010年第二次起訴吳某木業未果的情況下第三次訴至法院,這次的證據除了收條,還多了份雙方當年通話的錄音資料。對此,被告吳某木業向承辦案件的宜興法院簡審庭法官坦言,其實木板3年來一直都還堆在公司的倉庫里,確實是因為質量不好才不能用,叫原告把貨拖回去又遭到拒絕,雙方僵持之下才引發了一連串的訴訟。
從法律上來說,原告出具的收條太過籠統,又沒有提供錄音資料通話的清單,無法被對方認可,程某木業的證據存有太多瑕疵,一旦審判,被駁回起訴的可能性很大,很可能還會引發原告不依不饒的第四場乃至第五場訴訟。為了徹底解開兩家的心結,承辦法官決定以調解入手,多次召集雙方溝通協商。最終,程某木業同意在貨款上進行讓步,吳某木業愿意幫著去處理掉有質量問題的木板,案件一次性以32000了結。
“沒想到法院做了我們兩家的和事老,真是太謝謝你們了。”雙方當事人都對結果感到滿意,激動地連連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