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優化“四項管理”認真貫徹全省法院工作會議精神
作者:周建華 徐蕾 發布時間:2008-03-03 瀏覽次數:850
本網鹽城訊:全省法院工作會議結束后,東臺法院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傳達學習,并認真研究討論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措施,通過優化“四項管理”,進一步提升工作的質量、水平、層次和影響。
一是追求“雙升雙強”,優化審判管理。以策應最高院《指導意見》為契機,不斷優化審判質效指標,凸顯審判管理工作成效。加強審判質效管理與崗位目標考核的有機對接,實行團體與個人雙向考核機制,對法官個人和所在部門的審判業績按比例納入業績考評范疇,將法官的興奮點和注意力吸引到提高部門整體質效水平上來,實現審判管理能力提升、綜合效應增強,審判質效提升、社會效果增強的“雙升雙強”的審判管理目標。
二是堅持剛柔并濟,深化隊伍管理。堅持正向激勵與反向激勵相結合,弘揚正氣,鞭策后進。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深入開展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和“司法形象提升年”活動,以司法的廉潔促進司法形象的提升。
三是激發中層活力,促進中觀管理。發揮中層干部在管理體系中的“傳感器”作用,組織中層干部進行專項培訓,提升其管理能力。加大問責力度,對連續兩年在縱向無進步、橫向無優勢的部門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責令辭職等處理。設立“最佳管理獎”和“最佳伯樂獎”,評選嚴格管理、培養人才的部門負責人。
四是對照“百分考核”,推進法庭管理。進一步完善以審判管理為龍頭,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以庭務管理為保障的人民法庭管理體系,并著力解決法庭庭長的職級問題,全面提升法庭服務大局、保障民生、促進和諧的能力,確保有3個法庭在中院組織的百分考核中進入前10名,力爭1個法庭躋身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