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貫徹落實《關于規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邳州法院確立了“十個不準”,全力維護司法形象,樹立司法權威。

一是不準為當事人介紹律師(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是不準私自委托中介機構或在選定中介機構時弄虛作假;三是不準因案件或在辦案期間單獨接待律師或接觸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四是不準在評估、拍賣中指使、暗示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壓低或抬高價格;五是不準讓律師向對方當事人代為送達訴狀、答辯狀、傳票;六是不準在無法定事由的情況下與律師共同取證;七是不準在訴訟中為律師出謀劃策或與律師研討案件處理方案;八是不準接受律師的宴請、財物和律師介紹費;九是不準對律師作出審判方面的許諾;十是不準向律師及中介機構工作人員泄露審判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