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濃濃親情化解執行難案
作者:顧華明 金語 發布時間:2007-11-07 瀏覽次數:778
老樊父女是我手頭正在處理的一起財產糾紛執行案件的當事人,女兒小樊是申請人,父親則是被執行人。二年前,老樊在與妻子張某離婚時協議約定,將其名下位于錫城某村22號房產、三菱汽車一輛、家中七臺電器均歸女兒所有。小樊據此向法院起訴主張上述財產,并歷經法院二審后勝訴。判決生效后,小樊即向法院申請執行。此案剛進入執行程序,就遭到了老樊的強烈抵觸,原來,老樊只有22號一處房產,現在其與八十歲的老母親一起居住在內,如果強制執行,母子倆將無房可住,無家可歸了。因此,母子倆數次向執行人員聲稱,如果法院上門執行,將以死相拼。
今年7月,我接手此案,隨即展開了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由于經過了前期繁雜的訴訟,父女倆積怨很深,一見面就劍拔弩張,矛盾一觸即發,案件處理困難重重,我深知,解決此案,不能簡單地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還是要緊緊抓住一根線,那就是剪不斷理還亂的骨肉親情。我多次召集雙方調解,解釋宣傳法律,給他們創造溝通、改善關系的機會,積極尋求解決案件的最佳方案。為防止雙方矛盾激化,我還制訂了應急預案。在不懈努力下,父女倆的關系有所緩和,開始由原來的強烈對抗走向協商交流,案件執行出現了轉機。然而9月初,小樊卻提出不再參與和解商談,原來她要到南京某大學去讀書了,開學后分身乏術,沒有時間來院協商。眼看案件解決近在眼前卻橫生枝節,我沒有輕易放棄,繼續加強與小樊的聯系溝通,在獲知小樊在近期內僅會在這個周末回錫,我馬上決定放棄假日休息,安排雙方再次調解。
早上九點,我來到了法院,老樊父女也早已等在那里了。這次,我一改過去“背對背”做工作的方法,而是直接安排雙方“面對面”協調。一開始,父女倆還是冷冰冰的,沒多少話,但能坐下來對話,我感覺還是很有希望解決案件的。我依舊緊緊抓住父女親情這一突破口,再次苦口婆心地講道理、擺事實,希望雙方能換位思考, 摒棄前嫌,互諒互讓。在我大量的說服教育下,父女倆終于彼此拋開陳見,和氣協商,并達成了和解方案:老樊交出房產證及汽車,并配合小樊過戶,小樊則同意父親和祖母繼續居住在22號房里,且不出租、轉讓房產,同時對電器等財產也放棄執行。在濃濃親情的感召下,一起棘手的執行案件得以圓滿解決。離開法院前,父女倆雙雙握住了我的手,一個勁地表示感謝。此時,我的心里甭提有多高興了,我暗想,下周一定要抽空陪陪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