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臺法院審結了一起返還財物糾紛案,矛盾雙方的當事人均表示滿意,當庭握手言和。

 

王明系房屋所有人,在與裝潢公司裝修時,因質量問題發生糾紛,雙方分歧較大,矛盾尖銳。在協調過程中,王明因與該公司員工張軍口角沖突,氣憤之下拿走了張軍放在公司的個人電腦,聲稱只有幫我解決問題才歸還電腦。張軍在多次找其索要未果之下,一張訴狀將王明告至法院。

 

庭審中,雙方對事實沒有爭議,經過法官的長時間的調解,王明仍堅定自己沒有錯,張軍系公司員工,就要找老板來解決問題,否則不歸還電腦的想法,案件似乎只能靠一紙判決了,但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為了讓其從內心更好的服法,避免糾紛,法官仍繼續做著王明的工作,在了解到王明的兒子與張軍年齡相仿,且也在外打工的情況后,法官讓王明換位思考,同時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引導王明合法的主張自身權益,明理析法,王明這才茅塞頓開,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連聲感謝法官,答應歸還電腦,為自己的無知而后悔不已。(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