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 “四張表”實現司法互動
作者:劉 俊 發布時間:2010-06-21 瀏覽次數:1976
江蘇省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陳衛慶
司法服務更加貼近民眾、方便群眾訴訟,是中國國情條件下司法能動的應有之意。
江蘇省揚州市兩級法院通過發放《窗口部門服務態度跟蹤表》、《審執部門服務態度跟蹤表》、《同步釋法情況反饋表》和《判后答疑辦理情況反饋表》四張表,對各業務部門在訴訟的各個環節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進行動態跟蹤,調查并接受當事人評價,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想盡一切辦法,盡力減輕當事人的訟累,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實現案結事了。
“四表”工作法很好地體現了政法三項重點工作和市委五屆八次全會的要求,希望全市法院牢固樹立服務大局、服務民生、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社會和諧的司法理念,從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強調司法能動,既要領會精神實質,更要重視聯系實際,在抓落實、見實效上下功夫,通過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積極構建服務型人民法院,推進人民法院司法審判工作科學發展,為建設創新揚州、精致揚州、幸福揚州多做貢獻!
亮點效應
揚州中院推行“四表”工作法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蟬聯市機關作風暨目標管理考核十佳,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揚州中院已明確“四張表”作為業務庭報結案的依據,由審管辦監管并定期通報其回復率,信訪辦則定期總結同步釋法、判后答疑的工作成效,并將回復率和工作成效作為各部門及法官個人信訪工作的考核依據,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目標管理考核之中。
本報訊 近日,筆者在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遇到一位當事人,他興奮地說起在揚州中院打官司的當事人都會收到一份特殊的“禮物”——“兩跟蹤”表格和“兩反饋”表格。“四表”緣何在立案時向當事人發放?揚州中院院長時永才說:“跟蹤與反饋不僅強化了司法的互動,減少了百姓的訴累,而且加強了當事人對法官工作作風的監督,促使法官更加主動地幫助當事人理解法律,心悅誠服地接受法院的裁判。”
司法公正、公平是法院永恒的追求。通過“四表”的發放,使揚州兩級法院的司法更加公開,更加透明。去年10月17日,寧波和田房地產策劃有限公司給揚州市委書記王燕文寄送了一封感謝信。“再一次感謝您——王書記!更感謝市委,帶出了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如此優秀的團隊!我們一定會口口相傳,讓更多的浙江商人了解揚州,到揚州投資經商。”寧波和田公司是香港寶隆國際投資機構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房地產系統策劃和專業營銷代理的公司。“收到四張表時,我們也以為只是做做樣子。但揚州中院熱情接待,積極解答法律問題,幫助解決訴訟當中的各種不便和困難。及時依照法院規定進行了財產保全。時院長還親自找我們溝通。承辦法官做了大量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支持了我們合理的要求,也指出了我們不合理的地方,真正做到了秉公辦案。”該公司委托代理人應建華律師說。
法官同步釋法是法官在立案受理、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主動向當事人釋明與裁判有關的程序適用、證據認定的法定規則和裁判法律依據,力爭使當事人能正確理解法律、知曉訴訟權利義務。揚州中院立案庭庭長錢永萍告訴記者,通過這項工作的開展,大大提高了調解率。寶應縣人民法院院長劉強說到這樣一起案件:潘某與胡某系母女關系,潘某的丈夫于前年去世,并留下房產一處,由于胡某已嫁人,擔心日后母親擅自出賣房產,故多次與潘某協商,要求分割房產。在家人、親友調解未果的情況下,胡某將潘某和另一名法定繼承人薛某(胡某的祖母)訴至法院,要求分割其父親的遺產。辦案人員將開庭地點設在寶應三里巡回審判點。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根據《同步釋法情況反饋表》的要求,分別向胡某和潘某講解婚姻法、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依次單獨地與胡某和潘某進行一對一的交流、溝通,弱化了雙方的矛盾,將雙方內心深處的親情重新喚起。通過法官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終于各退一步,達成了協議。
時永才告訴筆者:“四張表對各業務部門在訴訟的各個環節接待當事人、處理案件的過程中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進行動態跟蹤,調查并接受當事人評價,是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實踐行動,不斷改進和提升了人民法院形象。”
據了解,今年以來,《窗口部門服務態度跟蹤表》回收率達到98%,滿意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