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竟然效仿一段視頻情節持槍搶劫酒店。近日,丹陽法院審結了這起搶劫案,剛滿20的徐州小伙周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

 

去年12月初,徐州小伙周某與在丹陽的一朋友聯系上后,聽聞丹陽眼鏡產業發達,心想就業機會肯定很多,遂決定到丹陽投靠朋友并在眼鏡城找份工作。來到丹陽后,朋友卻突然電話不接、短信不回,周某只身在丹陽住了四天,眼看著從家里帶來的近千元在支付了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等費用后就只剩下七八十塊了,周某非常著急卻也不好意思再跟家里人開口。當天晚上,周某在丹陽某網吧上網玩游戲時,網頁上跳出了一段新聞畫面,點擊打開是一段持槍搶劫酒店的視頻,周某看著看著似乎找到了擺脫目前窘境的靈感,視頻播完周某馬上下線離開了網吧,當晚周某躺在小旅館的床上,腦海里想著視頻里的持槍搶劫畫面,即緊張又激動。           

 

第二天下午,考慮到自己弄不到真槍,周某就在丹陽“不夜城”附近的一小店內花40元買了一把打塑料子彈的仿真槍。“槍”有了,下一步就是找到合適的對象可以實施搶劫,周某在丹陽市里轉來轉去,一直到下午5點多也沒找到合適的下手,于是周某在一家小飯館又花了幾十元吃了頓飯,眼看著兜里只剩下2元錢了,再不搞到錢明天就要斷糧了。心急的周某回到小賓館找了件外套和一個鴨舌帽又出門尋找機會了。不知不覺周某又在街頭溜達了幾個小時,累極了的周某還在云陽大橋下睡了一覺,直到凌晨被凍醒。此時,“沒有退路”的周某“破釜沉舟”,他將自己身上穿著的黑色風衣和眼鏡脫下來藏在橋洞里,換上了之前帶出來的白色襯衫和鴨舌帽,在確認自己準備充分后,他壯膽走進了附近一間快捷酒店,見酒店大堂內只有一名女服務員,周某遂掏出“手槍”指著服務員說道:“別叫,把錢拿出來”,女服務員見周某用槍指著自己,被嚇了個半傻,遂乖乖將吧臺抽屜里所有的錢都拿出來交給周某,周某一邊將錢揣進外衣口袋,一邊用“槍”指著她說“不要出聲,不然我開槍打死你!”,服務員嚇得雙手抱頭,臉朝下不敢抬眼,周某遂逃離了酒店,回神后的服務員趕忙撥打110報警。

 

離開酒店的周某回到藏衣服的橋洞處,戴起眼鏡換上黑色風衣,打出租徑直去了丹陽市新汽車站,將“手槍”扔進了汽車站對面的河里。繼而回去旅館撿拾了自己的包裹,連夜輾轉乘車逃匿到徐州老家。

 

案發后不久,周某在老家村口被抓獲。歸案后,其父代為退出了全部贓款三千八百余元。庭審中,周某悔恨交加稱:不知道搶別人的東西會有這么嚴重的后果,更不知道自己一時的沖動將會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