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失手弄壞了廠里的儀器,為逃避責任竟將儀器砸壞并丟棄,近日,糊涂男子李某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被告人李某曾在寶應某公司工作,一天早晨,李某在工作時不慎將放置在柜子里的一臺光譜儀碰到了地上,導致光譜儀底座的黑色塑料蓋脫落。由于一臺光譜儀價值十幾萬元,李某擔心公司會向其索賠,遂將光譜儀藏到了公司倉庫里。當天下午,該公司發現光譜儀丟失,便向公安機關報案。得知公司已經報案,李某害怕事情敗露,便萌生出毀壞光譜儀并丟棄的想法。由于光譜儀較重,一次帶不出去,李某便用工具將光譜儀砸成四小塊,連同脫落的塑料蓋一起分批帶出公司并丟棄到了垃圾池里。后經鑒定,被李某損毀的光譜儀價值人民幣近13萬元。

 

寶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鑒于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且賠償了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