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廢品站老板一家三口,甚至連4歲的幼兒都不放過,這是去年11月下旬發生在金壇市一起案件。而且,這起性質惡劣的綁架搶劫案的帶頭大哥竟然還是一名“富二代”。近日,金壇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據介紹,27歲的周某來自鹽城某縣,父母親經商,家境殷實,因此經常流連在網吧、KTV等娛樂場所。而分別來自鹽城、徐州的張某、李某等人也和周某一樣貪圖享樂,兩人因為經濟窘迫,就跟著周某混,認他為“老大”。

 

去年11月初,周某拿了父母給的4萬多元,帶著幾個“小弟”來到蘇州常熟,吃喝玩樂高消費,幾天后就把錢花個精光。于是,他們想到了搶劫。去年1119號,這伙人竄到金壇市金城鎮一家廢品收購站搶劫。當時,收購站內只有安徽人女士帶著4歲的兒子。周某等人操起一把菜刀架在女士的脖子上,將她和兒子一起捆了起來。沒過多久,女士的丈夫小江開一輛面包車回家,也被周某等人控制,逼著要錢。

 

周某等翻箱倒柜拿到900多元后,有些失望,便將小江一家三口全綁到車上,拉到鎮江丹陽,逼小江去自助銀行取錢。由于自動銀行一天限制取款2萬元。周某等人拿到2萬元后,還不死心,又開車跑到常州南大街的一家金店,刷卡買金項鏈、戒指,將卡上剩余的1.7萬元全刷光后,當晚才將小江一家三口扔在半路上逃走。

 

接警后的金壇警方調取了沿路以及金店里的監控視頻,并展開調查。案發十天后,警方在鐘樓區勤業的一家旅館里,一舉抓獲周某等人。周某等人被抓獲時已將3.7萬多元贓款、贓物大肆揮霍一空。而這些錢是小江夫婦收廢品兩年辛苦積攢的。被搶后,小江夫婦便將廢品收購站關掉,全家搬離了金壇。因為他們一家給這伙人嚇壞了。

 

案發后,被告人李某等親屬代為向小江夫婦退贓3.7萬元。金壇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周某等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的方法,結伙入戶劫取他人錢財,已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到126個月不等,并分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