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火勢大、風又猛,好險家里有人,要不這根煙頭要把我家燒掉了” 家住一樓的女士談起這根從天而降的煙頭仍心有余悸。今年123日,女士在自家陽臺上曬了十幾條棉被。中午時分,女士突然聞到焦味,才發(fā)現(xiàn)一條被子被一根未掐滅的煙頭引燃了。將火苗撲滅后,女士捧著棉被想上樓理論,剛走到三樓,本以為已經(jīng)被撲滅的火苗又從棉被里串了出來。聞訊而來的鄰居和顧女士好不容易一起將火撲滅。

 

驚魂未定的女士看著已經(jīng)燒得面目全非的被子,越想越氣,越想越驚,如果家中無人,后果不堪設(shè)想。于是顧女士挨家挨戶敲起了鄰居家的門,可在家的幾名住戶均予以否認。女士一氣之下報了警,可是民警上門排查后也無法確認究竟是誰丟的煙頭。“我沒有扔煙頭,你找我也沒用”、“她(女士)自己都說不出是誰扔的煙頭,憑什么叫我賠償”。樓上的住戶均否認扔過煙頭。多番交涉無果后,201435女士無奈之下將樓上可能扔煙頭的三家住戶告上了法院,要求他們賠償其棉被損失。2014411,在南通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三余法庭,女士描述當時撲火的過程仍心有余悸,并再三表示其起訴不是為了棉被賠償,而是希望通過這次訴訟,引起所有住戶的重視,避免小煙頭今后釀成大禍。而三名被告也對女士的起訴行為表示了理解。經(jīng)法庭調(diào)解,女士獲賠一條與燒毀相同尺寸的棉被。

 

亂扔煙頭引燃樓下住戶的棉被、衣物、鋁合金門窗引發(fā)的糾紛并不罕見。今年42日,合肥巢湖市一居民陽臺著火,出動消防車滅火,起火原因疑為晾曬的被子被煙頭引燃導(dǎo)致。45,浙江椒江市的女士兒子的衣服也被樓上扔下的一根煙頭燒出了一個洞。小小煙頭屢釀事故,根本原因還是扔煙頭者文明以及安全意識的缺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quán)責任法》第八十七條之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quán)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quán)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對于從天而降的煙頭,受損失一方有權(quán)起訴樓上可能對其造成損害的住戶,除非被起訴的住戶能夠證明無人抽煙、家中無人等免責事由外,否則將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除上述民事責任外,如果煙頭釀成火災(zāi),則扔煙頭者還可能會面臨行政拘留,乃至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