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過世留存款 妻子領取遭拒絕
作者:俞振權 吳菊 發布時間:2014-04-16 瀏覽次數:542
“真的是太感謝你們了,我和我母親為了這筆存款奔波了這么久,在你們的幫助下終于取到了,我為我們之前莽撞的行為向你們法官道歉!”
老伴因病撒手去 8張存單難兌取
2009年11月,陳老太的老伴張大爺因病不幸去世,直至2013年陳老太才發現張大爺在2007至2008年間,分8次在銀行存下16600元定期存款,遂至銀行取錢,但她并不知道存單密碼,銀行在得知存款人已經死亡時,告知其不符合存款兌付條件,需要到公證機關辦理遺產繼承人公證后才能領取。陳老太回去后要求幾個子女一起去辦遺產繼承公證,但陳老太的部分子女因種種原因無法回來,導致公證一直無法辦理。陳老太在銀行哭過也鬧過,但是銀行始終堅持只能辦理公證后該款才能予以兌付。陳老太取款無門,感覺自己“走投無路”了,遂將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法院身上,
家屬激動庭難開 法官耐心做釋明
通州法院立案后不久,主審法官張海清就組織了雙方開庭。庭審中,銀行堅持辯稱因原告手續不全,銀行按照規定不能兌付。
“這都是我和老頭子省吃儉用攢下的血汗錢,老頭子死了,為什么不讓我取!”“存錢這么容易,取錢為什么這么難?”不解的陳老太舉著銀行存單哭訴著。而陳老太的大兒子更是情緒激動:“這筆錢我們幾個子女都說好了全部給我母親的,為什么還不讓取,我們為這件事情已經跑了好多地方!” “我們來法院是尋求幫助的,但是從開庭情況來看一點意義都沒有,規定都是可以修改的,你們法官為什么就不能幫老百姓辦點實事,開庭有什么用?!”庭審無法繼續進行了,承辦人張海清法官只得暫時休庭。
“您先別激動,從情理上來說這筆錢是應該給你的,因為這都是你們老兩口辛苦攢下的,但是從法律規定上來說,這筆錢給你的手續尚不充分。”面對情緒激動的陳老太,張海清法官還是耐心地做著釋明,“存單原所有權人系張大爺,他去世后存款的一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是您的,另外一半的所有權應是您和四個子女的,除非您的四個子女都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否則這筆錢銀行確實是不能兌付的,您能讓在外地的子女回來一趟嗎?”
“我也不知道他們什么時候能夠回來,如果他們一直不回來這個錢就一直不讓取嗎?你們不是說要為民辦實事嗎?我們要是自己有辦法還找你們干什么!”而此時,陳老太的著急已化為了慍怒。
法官奔波集證據 8份存單終兌付
雖然遭到了指責,但是張海清法官并沒有放在心上,而是積極幫原告尋找突破口。在得知陳老太的小女婿就在本地時,便通知其到法院告知本案的來龍去脈,以及征詢他對這筆遺產的處理意見。陳老太小女婿表示這筆錢是丈母娘應得的,作為兒女這筆錢愿意放棄繼承,并聯系到妻子由其郵寄回一份委托書,由小女婿代為放棄權利。在順利解決了小女兒的繼承問題后,張海清又聯系了大兒子和大女兒,二人均表示放棄該筆遺產的繼承權由母親全部繼承并出具了聲明。陳老太還有一個小兒子在蘇州某工地從事裝潢工作,因為工期緊一直請不到假回家,陳老太又犯了難。張海清法官在向庭領導請示后,第二天便趕赴蘇州找到陳老太的小兒子,在釋明權利后,小兒子出具了一份放棄繼承權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