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一族都知道,要是在停車場亂停車,不消一會兒功夫就會造成通道堵塞。可就是有些人不顧停車秩序,隨心所欲,不聽停車管理員的勸阻,還將其摔倒在地導致骨折。近日,虎丘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201310208點左右,正在新區大潤發負責一樓地面停車秩序的老方突然看見一輛快速駛來的紅色轎車不顧地面標識,徑直將車停在了非停車區域。原本以為車主是沒看到標識不小心停錯了位置,誰知,當老方上前讓該男子將車停靠到指定位置時,男子表現得非常不耐煩:“不要煩,我一會兒就走的。”說完就將車門鎖上準備離開,老方見狀急忙上前將其攔住,說這樣做不符合規定,領導看見會罵的。可該男子還是充耳不聞,看到老方如此“冥頑不靈”,該男子竟抓住老方左肩,猛地將其往身后一摔,結果將老方的腿摔至骨折。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判處其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

 

 法官提醒:我們要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將車按序停放是每個人都應該有的自覺,亂停車不僅會給停車場管理人員造成困擾,更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便。像蔡某這種魯莽、沖動的行為大家要引以為戒,不然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