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和店主盧女士熟識,楊姓小伙竟然在短短七八個小時之內欠下了1萬多元的“彩票賬”。盧女士等不見楊先生還清欠款,便將楊先生告上法庭。近日,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楊先生需在十日內還清欠款,否則將可能面臨法院的強制執行。
盧女士今年39歲,在海陵區某小區門口開了一家彩票投注站。“來我這里買彩票的人不少,但他絕對是最癡迷的彩民。”提起楊先生,盧女士感觸頗多。她說,楊先生是附近某個飯館的廚師,以前經常過來買彩票,一次都是百八十元的,他就希望能中大獎,過上富裕的日子。然而事與愿違,盡管楊先生十分癡迷于買彩票,但幸運女神卻始終未曾光顧,只是偶爾中過幾次小獎。但隨著購買彩票次數的增多,盧女士也漸漸的信任楊先生。“事發前一星期楊先生曾經在我的店內賒賬買了8000多元的彩票,后來答應第二天還,但是事后沒有及時還,我還打電話報警,派出所出面協調才把錢及時償還的。”盧女士說,當天早上楊先生將8068元彩票錢還清之后,還說要繼續購買即開型的彩票,并說其今天帶了足夠的錢過來。在接下來的七八個小時之內楊先生共計購買了40000多元的彩票,幸運的是還中獎30000元左右,但是當盧女士讓其將剩下的10800元彩票錢付清的時候,楊先生馬上給盧女士打招呼說今天錢沒有帶足,等第二天再還,并把身份證復印好了在上面打個欠條給盧女士。
然而過了一個星期,楊先生仍然沒有過來還錢,而盧女士已經有點hold不住了,并且楊先生之前留下的號碼已經打不通,盧女士多次上門去要求還錢,楊先生也還是以各種理由推脫。盧女士擔心夜長夢多,自己的錢要不回來,她一紙訴狀將楊先生起訴至高港區法院,要求其返還彩票款10800元。
高港法院在立案之后將開庭傳票等相應的訴訟材料送達了楊先生,但是在開庭當天楊先生并沒有到庭應訴,法院只得缺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盧女士拿出了楊先生寫的欠條,上面楊先生寫明了共計欠到彩票款10800元。同時盧女士還將楊先生當天購買彩票的記錄打印提交法院,證明楊先生當天購買彩票的數額和中獎的數額兩相抵扣后楊先生總計欠10800元彩票款。高港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通過盧女士提交的欠條原件和楊先生當天購買彩票的記錄,可以認定二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依照相關法律,楊先生應盡快履行還款義務。于是,高港法院一審判決楊先生應于判決生效十日內向盧女士返還欠款10800元。如果楊先生未能按照判決的要求及時履行還款義務的話其可能面臨著法院的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