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用下水管道長久未疏通,導致管道堵塞破裂溢水,造成業主財物損失3萬多元。該損失由誰來賠?

 

女士家住啟東市匯龍鎮某小區1樓。2013518女士接到鄰居電話稱房屋內有水外溢,女士趕回家中發現室內污水一片,污水系從衛生間地漏處溢出。經檢查,進水系共用管道堵塞所造成。女士認為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維修義務,為此訴至法院要求物業公司賠償損失。物業公司辯稱,下水管道不屬于物業公司管理范圍,家中溢水系使用不當所致,應由共同使用人承擔損失。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約定,物業公司負責公共設施的維護與保養,住宅區內主干道與窨井連接的總下水道及消防栓的經常性維護與管理。物業公司對于下水管道負有維修管理義務,但女士平時使用時亦存有不當過錯,故判決物業公司承擔7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