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泗陽縣三莊鄉漢墓被盜墓者破壞,雖然在現場發現了一些疑似盜墓者留下的物品,但案件一直沒有較大突破。直到2011年,一伙在揚州盜竊漢代古墓的盜墓賊落網入獄,之后兩名犯人主動交代:“泗陽那個墓,也是我們挖的。”

 

獄中坦白  曾偷盜泗陽三莊漢墓

 

在兩千多年前,宿遷泗陽地區是漢武帝時期泗水國的都邑所在,泗陽縣三莊鄉境內的漢墓群是古泗水國的重要遺址。從2002年被江蘇省政府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后,三莊漢墓群就成為許多盜墓賊眼中的“金山”。

 

200712月,一村民發現三莊漢墓群內一名為“徐墩”的墓葬上出現一個盜洞。在盜洞的周圍,堆積著挖出來的泥土,旁邊還有幾袋裝滿泥土的口袋。村民們說,在幾十米外的一處草堆旁,還有礦泉水瓶子,估計是盜墓者夜間休息吃飯的地方。隨后,當地警方一直在偵查該案件,但一直沒有什么新的進展。直到2012年,兩名正在服刑的犯人忽然坦白:“我坦白,泗陽那個古墓也是我們挖的。”

 

看盜墓劇  木匠“轉行”做了盜墓賊

 

這兩名主動交代的犯人分別為任孝忠和王德發,均為淮安人,2012年他們因在揚州四處盜掘古墓被揚州警方抓獲。也許是覺得要在獄中待上12年太過漫長想要立功贖罪,2012年任孝忠、王德發主動交代,稱泗陽的三莊古墓是他們在2007年盜掘的。

 

據任孝忠回憶,200712月份,他接到朋友王德發的電話,知道泗陽縣有一片漢代古墓,想到能通過盜墓發財,便應允了下來。隨后他們各自找了幾個幫手到泗陽縣郊區一個賓館內集合。在策劃盜墓的過程中,包括任孝忠在內的六人一共四次到泗陽縣“踩點”,最后在當地一個生產隊長“老韓”的帶領下找到了古墓的位置。

 

當日晚上8點,他們帶著塑料布、蛇皮口袋、鐵鍬等工具輪流挖墓,“劉稀毛”和王六兩人挖土、其在旁邊用蛇皮袋子、塑料桶負責收土。大約忙活了三個多小時后,挖了大概四米左右,王六說下面是“死土”,然后其找了棍子擋在洞口,用蛇皮口袋灌了半下土,又在上面覆土,隨手將工具鍬扔到附近的溝渠里,天快亮時回旅社睡覺。據當時參與盜墓的王德發回憶,幾天后,“老韓”打電話說盜墓的事情被人發現了,于是他們就放棄了這處古墓。

 

任孝忠等人在揚州被捕后,任孝忠曾向警方交代稱,自己原來是一個木匠,因為在電視上看到有關盜墓的電視節目后十分感興趣,才“轉行”做了盜墓賊。

 

瘋狂作案  專門盜挖省文保單位

 

在泗陽三莊鄉盜掘空手而回后,任孝忠等人為了提高技術,還經常到博物館去“取經”。沒過多久,他們又跑到揚州市邗江區去盜墓。

 

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期間,“劉稀毛”伙同任孝忠、王德發等“老班底”先后8次到揚州市邗江區揚壽鎮寶女墩漢墓盜掘。與兩年前相比,這次他們的“手藝”純熟了許多:采用洛陽鏟探墓、炸藥炸土、鐵鍬挖盜洞的手段,共盜掘古墓葬5座,竊得玉器、銅鏡、鐵質刀劍等文物,其中,部分被任孝忠等人以60余萬元的價格銷贓,部分被偵查機關扣押。

 

經揚州市文物局鑒定,被該團伙盜掘的寶女墩漢墓、甘泉老山漢墓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甘泉山漢墓群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拒不認罪  礦泉水瓶讓他露餡了

 

庭審中,“劉稀毛”稱自己是冤枉的,任孝忠、王德發等人他從來都不認識,就連揚州的古墓他也沒有參與過。認定被告人“劉稀毛”參與起訴書指控的盜掘古墓葬的犯罪行為,不僅有同案犯任孝忠、陳偉偉、王德發的多次穩定的供述筆錄,且有上述人員對被告人“劉稀毛”的辨認筆錄。鑒定文書亦證實被盜掘古墓葬現場的礦泉水瓶上提取的手印與被告人“劉稀毛”左手食指手印系同一人所留。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鎖鏈,足以認定本案事實。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稀毛”以非法占有古墓葬中文物為目的,違反文物保護法規,私自挖掘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侵害國家對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稀毛”犯盜掘古墓葬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劉稀毛”與他人共同故意實施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劉稀毛”曾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劉稀毛”在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其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數罪并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劉稀毛”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與原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合并,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