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仍呈多發狀態
作者:趙程程 顏艷 發布時間:2014-04-09 瀏覽次數:552
4月4日上午,蘇州吳江區法院集中宣判了五起危險駕駛案,五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至三個月十五天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至三千元。
據了解,這五起危險駕駛案的被告人均屬醉酒駕駛,案發時他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5至245mg/100ml,最高的已超入罪法定值80mg/100ml的3倍多。案件中的五名被告人,明知醉酒駕車存在危險性,依然罔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駕駛二輪摩托車、轎車等機動車輛,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行人等無辜者受傷、停放在路邊的機動車車損等后果。
醉駕入刑以來,雖然酒后駕駛的風氣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危險駕駛案卻沒有明顯下降,仍屬于多發狀態。吳江法院審理的案件中,除盜竊案件外,危險駕駛案已成為案件數量最多的一類案件。因而減少醉酒駕駛行為不能僅依靠刑法的威懾作用,還應通過其他多種手段綜合解決這一問題。吳江法院刑庭庭長沈麗認為,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氛圍。全社會應對醉酒駕駛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交管部門加大查處力度,使駕駛員真正強化安全行車意識。推行道德約束,倡導積極健康的酒文化,樹立健康飲酒、適量飲酒的理念,改變勸酒、派酒的不良風俗習慣,提倡以茶代酒,使“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形成禁止酒駕、文明駕車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