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結婚不合法 多年婚姻被判無效
作者:楊小英 發布時間:2014-04-09 瀏覽次數:482
《紅樓夢》中,不管是金玉良緣還是木石前緣,結的都是表親。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婚姻也并不少見。不過,這樣的婚姻是法律所不容許的。近日,東臺法院作出判決,確認林某與姜某的婚姻無效。
林某與姜某是一對表兄妹。林某的父親與姜某的母親是一對親兄妹。林某和姜某還年幼時,家里人就為他們定下了娃娃親。不過,后來因為種種原因,林某與姜某沒能走到一起,而是各自婚嫁了。
姜某的婚姻頗不如意,丈夫常常施暴,把姜某打得鼻青臉腫,姜某只能抱著兒子垂淚。十多年后,姜某再也無法忍受這種痛苦,毅然決然地與丈夫離了婚。
雖然已各自結婚生子,但林某對姜某一直較為關注,心里非常同情表妹的遭遇。后來,林某也離了婚,兩人就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姜某覺得,不能不明不白地在一起,得有個說法。于是,兩人隱瞞了雙方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關系,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過起了日子。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近十年,姜某覺得挺滿意,但林某的心里卻悄悄發生了變化。年齡越大,林某就越覺得自己對不起兒子,覺得自己離婚又跟表妹再婚是個錯誤。
思來想去,林某決定回到前妻和兒子的身邊去。林某隨即跟姜某攤了牌,要求分手。姜某死活不同意,并聲稱若是林某敢走,自己就要死在林某的門前。
無奈之下,林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自己與姜某的婚姻無效。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與姜某屬于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屬于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其領取結婚證,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該婚姻為無效婚姻。綜上,遂作出前述判決。(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