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不同人相同 被告仍需還借款
作者:孫雪萍、閔逸 發布時間:2014-04-04 瀏覽次數:540
家住丹徒區寶堰鎮的
借款時口頭說好,簡某短時間內就能還款,但眼看簡某長時間沒有還款的意思,
庭審期間被告本人均未到庭,但其代理人表示,借條上寫著債權人的名字是鄧梅花,而原告的名字叫鄧美華,對原告是否具有訴訟主體有異議。且被告本人認為借條不是他出具的,是別人臨摹了被告的字跡偽造的。
結合本案的證據,最終法官認定,雖然借條上寫的
家住丹徒區寶堰鎮的
借款時口頭說好,簡某短時間內就能還款,但眼看簡某長時間沒有還款的意思,
庭審期間被告本人均未到庭,但其代理人表示,借條上寫著債權人的名字是鄧梅花,而原告的名字叫鄧美華,對原告是否具有訴訟主體有異議。且被告本人認為借條不是他出具的,是別人臨摹了被告的字跡偽造的。
結合本案的證據,最終法官認定,雖然借條上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