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訴請照顧贍養 女兒要求斷絕關系
作者:楊東旭 張慧 發布時間:2012-06-28 瀏覽次數:557
近日,在海門法院開發區法庭成功調處了一起16年不相往來的父女間贍養糾紛案件,父女二人相互諒解、重歸于好,一場至親之間纏繞多年的感情矛盾、父女心結得以解開。
女兒陳圓圓是父親陳年同前妻1979年誕下的女兒。1996年,父親陳年同前妻離婚,女兒陳圓圓與前妻共同生活。在陳年再婚后,前妻與女兒就同他斷絕了聯系,再無交往,甚至女兒陳圓圓成年后結婚、生子,父親陳年都不曾出席、致賀。
2011年,一生辛勤工作的父親陳年年滿60歲退休在家,早在幾年前就同未曾生育的后妻離婚的他獨自生活、孤零無依,看著其他老人退休后在家頤享天年、盡嘗兒孫繞膝天倫之樂,陳年心中涌出了絲絲苦澀,這時他想起了自己十六年未通音訊、未曾謀面的女兒。同女兒聯系后,陳年得到的答復卻是:十六年沒有音訊,也沒關心過女兒,如今卻好意思要求女兒贍養?這樣絕情的冷眼。想到女兒17歲前自己含辛茹苦、辛勤養育成長的女兒竟然對自己如此絕情,陳年一紙訴狀將女兒告上法庭,以自己撫養女兒至16歲可以獨立生活為由要求女兒承擔贍養費、醫療費,并每月到其家中對其照顧。
接到傳票出庭的女兒在庭上情緒非常激動,認為父親陳年自其17歲就同她斷絕了來往,16年杳無音訊,沒有盡到一個父親對兒女的關心義務,結婚、生子都未曾出現。父親退休前有正式工作,退休后有退休金。而自己夫妻作為臨時工收入微薄,尚要撫養兒子、贍養母親和丈夫的雙親,壓力巨大。并在庭上要求法庭宣布其和父親陳年“斷絕父女關系”“老死不相往來”。
為了查清陳年的實際經濟狀況,承辦法官小欒用一個星期的時間跑遍了鄉鎮矛盾調處中心、陳年老宅所在村村委會、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拆遷補償辦公室、社保中心等地,查明陳年擁有城市居民低保、社會保險、失地農民補償款、拆遷補償款等各種收入,月入足以滿足其富足安逸的晚年生活。在庭審中,陳年也承認了法官調查所得的各項涉案事實,并當庭變更訴訟請求,不再要求女兒承擔金錢上的贍養義務,但需要女兒的關心和照顧??吹椒ü贋榱俗约旱陌缸优軘嗤?、流干汗的調查出父親的所有收入,女兒也不禁為小欒法官盡心職守、公正愛民的優秀司法作風所感動,在小欒向其細致解釋了接受父母撫養的子女必須向父母盡贍養義務的法律規定之后,其聽取了法官對矛盾和諧化解所提出的各項調解措施,并最終在法官主持下同之前劍拔弩張、惡語相向的父親達成了贍養協議:女兒陳圓圓每月至少探望父親陳年一次;父親陳年生病期間,女兒陳圓圓要盡到陪護義務,否則將承擔父親生病期間的陪護費用。
經過法官的細心調查取證、耐心辨法析理、真心調解規勸,一樁糾葛了16載的父女矛盾心結最終得以化解。在案件回訪中,父親老陳開心的對法官小欒講,得到女兒的諒解和關心,比拿到一點點贍養費幸福的多。(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