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進步,用手機話費積分兌換網絡會員服務這類新型交易模式已得到普遍推廣,而由此類新型服務模式所引發的糾紛也日益增多。近日,昆山法院民二庭就受理了這樣一起因網絡服務引發的新類型代理合同糾紛案件。

 

2014年初,國內某知名網絡公司將昆山某信息技術公司告上了法庭,稱其與被告簽訂了手機話費積分兌換網絡會員服務的代理協議,授權該公司開展手機積分兌換合作業務。被告通過向某知名通信運營商提供“積分兌換”的技術接口,協助運營商完成積分兌換服務,并向運營商收取服務費用,再按兌換個數向原告支付結算款。該業務上線后,全國手機用戶反映熱烈,踴躍參與兌換活動,但由于該業務的關鍵數據都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儲存在服務器中,導致雙方結算時對業務辦理的數量產生爭議,涉及金額高達數十萬元,雙方協商無果,原告遂訴至法院。昆山法院受理此案后,對該案高度重視,承辦法官多方了解事實情況,鑒于該案特殊性,還專門通過涉案運營商數據中心調取有關證據材料。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積極組織雙方調解,通過大量的工作,最終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此案得以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通過網絡、手機等新型通訊手段開展商業活動,由于其載體的虛擬性、易變性,證據搜集較為困難,較易引發糾紛,相關事實也較難進行認定,但此類案件通常涉案金額巨大,如有不慎將可能導致巨大損失。因此,相關公司在交易過程中要加強證據意識,運用電子技術,及時固定證據,并謹慎操作,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