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商務的普及,大多數銀行提供各色各樣的網絡銀行服務。這使得用戶可以足不出戶、不用排隊、不用填寫各種單據就可以輕松完成很多交易。然而,網銀的方便有時候也會帶來一些麻煩。近日,太倉法院審結一起因輸錯對方賬戶導致匯錯款的不當得利糾紛,法院依法判決不當得利人王乙返還女士錯匯的人民幣10萬元。

 

女士因做生意需向王甲支付10萬元貨款,因其丈夫也經常使用網銀進行轉賬,故讓其丈夫代為操作。女士的網銀中存有多名與其有業務往來收款人戶名及帳號信息,其中包括王甲、王乙。女士的丈夫在轉款時,因疏忽大意,將本該選擇的王甲卻錯誤地選擇成王乙,并按照網銀的提示一步步操作了下去,最終將這10萬元匯入了王乙的賬戶。幾天后,生意伙伴王甲找女士索要貨款,這才發現這筆貨款被匯到了王乙名下,女士遂訴至法院,要求王乙返還10萬元。

 

法院受理后,經審理查明,女士與王甲約定的付款時間就是匯錯款的當天,付款的金額是10萬元,但王甲沒有收到貨款。然而當天從陳女士賬戶匯入王乙賬戶10萬元,雖然女士與王乙曾有過交易,但交易早已結束,款項已結清,女士沒有理由再支付王乙10萬元。最終,法院以不當得利判決王乙歸還女士10萬元,但訴訟費由陳女士自行負擔。

 

【法官提醒】

 

根據法律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透過本案我們看到,網絡的確給我們帶來了各種便利,但是便利的同時也隱藏了風險,大家在享受方便的同時也應該小心謹慎,每一步操作都要仔細認真,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