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三騙子利用假金龜冒充古董,專門針對戴金首飾的中老年人行騙,4個月間累計詐騙現金、黃金首飾等物品合計價值達人民幣11萬余元。日前,三被告人被南通市通州區法院以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到三年不等,并處罰金六萬元到四萬元不等。

 

三被告人戴某、趙某、王某都是南通通州人,均無業。 被告人戴某綽號“雷公”,可謂一個老江湖騙子,自1990年至2011年間曾因犯詐騙罪4次入獄。20134月,出獄未滿一年的被告人戴某又開始“重操舊業”——利用假金龜冒充古董行騙。

 

20134月初一天,戴某找到與其同樣無業的趙某和王某,攛掇兩人與其一起合伙詐騙。三人分工為,由戴某購買假金烏龜冒充古董,并假裝為開電瓶車載客的駕駛員,被告人王某假裝是有古董要賣的外地人,被告人趙某假裝成欲購買古董的且家住附近的人。

 

隨后,三被告人在南通市崇川區、開發區、港閘區、通州區四處物色佩戴金首飾的中老年人。當物色到行騙對象后,即由被告人戴某便載著被告人王某以問路的方式與被害人搭訕,然后由被告人趙某騎摩托車假裝路過,亦與被害人搭訕。被告人趙某則假裝要購買古董,同時以給付報酬為名請被害人作見證人,或請被害人幫忙還價,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三被告人將被害人帶到偏僻處,再由被告人王某假裝提出要收取押金,被告人趙某此時以身上的現金不夠為由,騙得被害人同意,將被害人身上的首飾、現金抵押到被告人王某處,被告人趙某謊稱回家拿錢,將假金龜留在被害人處。然后三被告人乘機逃離現場。截至20138月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三被告人利用上述手段詐騙近20人,共騙得現金、黃金首飾等物品合計價值人民幣1170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