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發現工友盜竊工廠的生產材料,竟拍下照片向工友索要10000元封口費。近日,惠山法院審結了一起敲詐勒索案,敲詐者李剛(化名)被依法判處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李剛和朱強(化名)在同一個車間上班,都從事焊錫工作。按照工廠的規定,每天上班后,兩人會和其他焊錫工一起到車間主任處領取焊錫絲,在下班前將一天所剩的焊錫絲交還給車間主任。6月的一天,兩人一起上夜班,李剛無意中發現車間過道旁的窗欄上有整捆的錫絲,機警的他想到肯定是有人偷了廠里的錫絲,他立即用手機拍了照片,同時喊來了朱強要求一起等小偷。聽到李剛說要一起抓小偷,朱強主動承認就是自己偷了廠里的錫絲并懇求李剛不要說出去。考慮到平時和朱強關系不錯,李剛答應幫他保守“秘密”。

 

然而事情發生后不久,李剛竟在廠里聽到了自己偷焊錫絲的言論,他從工友處得知言論散播者正是朱強。李剛沒有想到朱強竟會“反咬”自己一口,于是決定抓住機會逮朱強一個現行后告發他。

 

9月的一天,乘著朱強上夜班,李剛特意躲在車間角落觀察,果然又看見朱強將車間內的焊錫條裝到了自己的工具箱和摩托車后備箱里,抓住機會的李剛立即拍下了照片,并以此向朱強提出了三種解決辦法:一是打110報警,二是向廠里舉報,三是給他10000元封口費。擔心李剛報警,朱強最終選擇支付10000元封口費的方式解決。

 

本案中被害人之所以會答應支付10000元封口費,是因為害怕自己被舉報后會坐牢,正是這種做賊心虛的心理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對于自己的錯誤應敢于承擔,避免淪為不法分子賺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