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沖動是魔鬼,如不考慮后果,那么一時沖動付出的代價將是巨大的。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理的王某等五人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用親身體驗了一把沖動帶來的嚴重后果。

 

家住市區的王某不學無術,好逸惡勞,平日混跡社會,結交了很多社會青年。某日王某與朋友張某、劉某、趙某(同案犯)在市區某娛樂場所與陳某因瑣事發生爭執,后被該場所工作人員勸開。王某在離開后越想越氣,于是和張某劉某商議欲尋陳某要個說法。三人隨后打聽陳某的工作地點和出入場所,并準備棍棒蓄謀報復陳某,在找了一段時間后王某朋友朱某(同案犯)電話告知王某:發現陳某駕駛一輛日產天籟汽車停在某小區門口,于是王某三人立即趕至朱某所說地點,到后三人沒有發現陳某,在等待半天后仍未發現陳某前來,王某又氣又燥,拿起準備好的棍棒對著車輛便是一陣猛砸,隨后三人便離開現場。事后,真正的車主花某發現車輛被砸后立即報警,王某迫于壓力向警方自首。經鑒定,花某的天籟車損失價值達損失價值人民幣2107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等人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一、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二、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被告人劉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四、被告人趙某為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五、被告人朱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