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漢碾死修車人 賠償悔罪被判緩刑
作者:雪峰 發布時間:2014-04-01 瀏覽次數:472
案發當日,被告人嚴成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后,其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案發以后,被告人嚴成建所屬公司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人民幣85萬元,被害人近親屬對被告人嚴成建的行為予以諒解。
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被告人嚴成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法院認為:被告人嚴成建在廠區非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作業過程中,因疏忽大意未能確保安全通行,過失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且屬情節較輕,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嚴成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鑒于被告人所屬公司已賠償被害人近親屬全部經濟損失,被告人嚴成建也已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其當庭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并適應緩刑。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之規定作出了上述判決。(被告人姓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