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來常務工人員蘇某伙同工友徐某等人,專盯有特殊經營活動可能的理發店、按摩店,并以涉嫌嫖娼要報警要挾從店內走出的男士,先后兩次成功索得現金7000余元。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33月上旬的一天上午10時許,蘇某與徐某一起來到某理發店附近,靜待“獵物”上鉤。

 

后據蘇某交代,他們總是先在那些看起來涉及特殊經營活動的理發店門口等待,鎖定最有可能“上鉤”的男性目標。在該男子消費完畢離開該店后將其半路攔截,嚇唬他要報警,在男人害怕之后就開始敲詐勒索他的錢。

 

當天上午,蘇某與徐某的目標是一個理著平頭的中年男人。在該男子離開理發店后,蘇某與徐某駕駛電動車將男子攔下,以報警要挾該男子,并最終成功索得3000元現金。

 

案發后,蘇某逃亡河南老家。201343,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蘇某實施網上追討。同年122,蘇某至河南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另據查,201317,蘇某伙同另外五人以同樣的方法索得被害人張某現金人民幣4000余元。事實上,張某只是誤入一按摩店,并未在店內進行任何消費。

 

對于本案,武進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蘇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系共同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示: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本案中的被害人若光明磊落行為坦蕩,必不會受到蘇某等人的敲詐勒索。司法機關嚴肅懲處違法犯罪行為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懾震懾作用,但同時也需要廣大社會公眾修繕自我,在自身遠離違法犯罪的同時勇敢地對這些行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