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17晚上,載客三輪車司機老王像往常一樣候在環保產業園門口一帶等生意,沒多久,一位年輕的小伙子小李坐上了他的車,雙方約定好了車費。很快地,三輪車就將小李送到了目的地,可令小李沒想到的是,即使雙方已談好價格,還是發生了一件讓他始料不及的事情。

 

據了解,當天晚上8點左右,因為外面下著雨,趕著去上夜班的小李就在環保園附件坐了一輛電動三輪車,當時雙方講好的價格是5元,可誰知到了目的地,麻煩就來了,車主老王硬是要小李多給2塊錢,說什么下雨天都要加價2塊的。明明一開始說好是5塊錢小李才上的車,現在到了目的地卻臨時變卦加價,這不是明擺著“宰客”嗎?年輕氣盛的小李可受不了這氣,遂當即和老王爭吵了起來,看到小伙子不但不給錢,態度還這么囂張,老王從車上拿出一根木棍,對著小李就是一頓打……這一幕,正好被小李工廠里的保安看見了,看到保安跑過來制止,老王見狀趕緊丟下木棍開車逃走了。經鑒定,小李的傷勢已構成人體輕傷。

 

虎丘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老王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本案系民事糾紛引發,老王事后也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得到諒解,故判處被告人老王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市民在外出時盡量選擇能提供發票的正規車輛,如遇車主強行加價,可向警察尋求幫助。在此也提醒部分三輪車司機,誠實做人,誠信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