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大幅提高 黃昏戀恩斷情絕
作者:黃文娣 發布時間:2014-03-28 瀏覽次數:561
近日,常州武進區法院橫山橋法庭依法審結一起半路夫妻離婚案。經調解,80歲的趙老漢給付結婚7年的70歲陸阿姨30000元扶助款,雙方和平分手。一段本該是老年人勇敢追求婚姻愛情的佳話,終究未能敵過世俗的經濟和子女雙重壓力。
趙老漢出生于1934年,早年就離開位于武進區三河口的老家,來到武進區某農場工作。在農場的幾十年生活里,趙老漢與老伴相濡以沫,共同撫育的四個孩子先后成家立業。2006年,趙老漢的老伴不幸去世。趙老漢在傷心之余,決定回到老宅生活一段時間。
同年10月,同村陸阿姨的丈夫也不幸過世。陸阿姨的家與趙家老宅相距僅
2007年8月,兩個老人悄悄地辦理了結婚登記。趙老漢的兒女知情后都非常生氣,堅決不允許陸阿姨住到農場去。最后,趙老漢就搬到了陸阿姨家,兩人共同生活。此時,趙老漢的每月退休金約1800元,供兩個老人在鄉間開銷倒已相安無事。
突如其來的財富, 讓本已相攜白首的耄耋夫妻打破了生活的平靜。接下來幾天,陸阿姨認為趙老漢的子女就是提防著自己,不免為這個事兩人有了口角。又過了幾天,趙老漢的子女輪番大打親情牌勸說父親回家居住。
2012年12月,趙老漢由其小兒子陪同至法院要求離婚。在調解的過程中,聽到了陸阿姨說仍要如以前一樣照顧的話語,趙老漢自行撤回了起訴。
2013年6月,趙老漢由大兒子陪同至法院再次要求離婚,陸阿姨在庭審中表示,就是因為趙老漢現在有這么高的退休工資,趙老漢的子女怕她掌控,加之如果趙老漢去世的話,十萬余元的喪葬費子女只有分到一小部分,老頭是被子女迫使著才離婚的,故兩個老人是有感情的,依然不同意離婚,后法院依法判決不準予兩人離婚。送達判決書時,趙老漢的兒子也表示,陸阿姨就是看中老頭有退休金,否則陸阿姨小自己父親十歲,又能圖他什么。
2013年12月,趙老漢又一次由兩個兒子陪同至法院起訴離婚。由于陸阿姨還是不同意離婚,老人與趙老漢子女間的矛盾幾近失控。經法院聯合當地村委多次召集雙方及各自的子女調解。最后趙老漢同意給付陸阿姨的一定經濟撫助,兩人和平分手。
法官提示:八旬老人離婚,在當今社會并不多見。本起離婚案件,兩位老人雖然開始有一定戀愛基礎,但矛盾根源也還是在再婚時女方想在經濟上找個依靠,男方則因獨立生活能力差,想找個“保姆型”的老伴。表面看來是離婚,實質上是因為再婚老人把陌生人領進家門,沒有共同的利益紐帶,先天不足,加之后天財產分化變動的因素,導致老人的子女強加干涉,背后攛掇老人離婚。此案的審理也帶給人們思考,老年人喪偶或離異后重組家庭,要想獲得真正的幸福,不妨婚前就講財產的事說清楚,可以簽訂財產協議或進行財產公證,而雙方的子女也應該持有寬容的心態,不要過多地干涉老人的個人生活,讓老人能夠相互依靠、共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