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次落網不悔改 年逾花甲再獲刑
作者:許綱 發布時間:2014-03-26 瀏覽次數:494
家住泰州城區的老倪,退休以后一直有個心病,就是兒子的工作不理想,為此,老倪沒有少求人。這天,老倪正在車庫門前收拾東西,這時從他身邊過去一人,剛走過去那人停下了腳步,轉頭對他說:“老倪!”老倪茫然地看著路人,那人接著說:“你是老布廠的吧,你看,把我忘了吧,我是和你一個廠的,我姓高。”老倪打量著眼前這個人,和自己年紀差不多,可就是想不起來,又不好剝人家面子,很熱情的和眼前這人寒暄著。那人又說道:“你不記得我也正常,我20歲進的廠,在廠里沒待幾年我就去公安局上班了,在公安局干了30幾年了,做副局長都快10年了。前年退休了,我記得不錯,老倪你也退了吧?”老倪看著眼前這人,心想,怪不得不記得人家,原來他早就離廠高升了,于是很熱情地把老高拉到家里聊了起來。
聊著聊著,老倪就把他這么多年的心病講給老高聽了,老高一聽,說道:“我以為什么大事情,你我同事一場,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你兒子工作的事不是個大事,現在局里好幾個領導以前都是我的老部下,現在我就打電話,不!明天我親自去一趟局里,把你兒子的工作落實下來。”老倪一聽,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悅,趕緊跑到里屋,拿出3000元,對老高說:“高局長,這點錢你先收下,買點煙酒,我兒子的事你多費心。”兩人一再推讓,老高也就收下了。
老高走了以后,老倪就在家等他的好消息,可左等右等,幾個月過去了,一直等到公安機關上門取證之前,老倪也沒發現這個“副局長”是個騙子。
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高某冒充局長、老師、醫生、老鄉以幫人介紹工作和幫人借錢為由,先后實施詐騙6次,詐騙數額從1000元到4000元不等,由于每次詐騙數額不大,受害人都是老年人,又沒有及時報案,給案件偵破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經過近半年的調查取證,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高某執行了逮捕。
近日,泰州海陵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高某詐騙一案,從庭審中我們看到了高某劣跡斑斑的一生:1985年3月因犯詐騙罪被興化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1989年1月因倒賣車票被上海市公安局罰款人民幣20元; 1997年9月因犯詐騙罪被興化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1999年7月因詐騙被東臺市公安局治安拘留十日;2001年9月因詐騙被勞動教養一年; 2002年11月因詐騙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 2005年9月因詐騙被勞動教養一年九個月; 2007年9月因詐騙被大豐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日并處罰款人民幣200元;
通過庭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高某有數次詐騙的前科、劣跡,屬于屢教不改,依法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六千元。
詐騙犯罪是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的多發性犯罪,其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也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治安秩序,因而也是我國刑法打擊的重點之一。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高某雖已年近花甲,曾因詐騙多次被處罰,這么多年的閱歷、這么多次的處罰,本應從中吸取教訓,安度晚年,然而其沒有,而是繼續行騙,而且專門以老年人為詐騙的對象,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最終再次將自己送上了今天的被告席,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都會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高某這次釋放后要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通過合法的途徑取得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