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民二庭創新性地采取靈活保全措施,促成雙方達成調解,避免了一場糾紛的進一步惡化。

 

2013年底,上海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將昆山某健身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該健身公司支付拖欠的貨款。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提出了保全財產申請,要求查封、扣押被告的涉案健身器材。查封過程中,被告法定代表人提出如扣押健身器材勢必影響了被告的正常經營,故請求法院對被告處的健身器材原址查封。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的具體情況,并征得原告同意后,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對被告處的健身器材進行清點核對,采取了就地查封,并進行筆錄、拍照固定的靈活保全措施。

 

采取了這樣的靈活保全措施,最小限度地影響了被告的正常經營,故此舉得到了被告的高度認同,該健身公司當場表示對結欠原告貨款作出還款計劃,愿意配合法院的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在糾紛中,雙方當事人各退一步,也許就能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惡化。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也會基于案件具體情況,在合理限度內平衡雙方權益,促進矛盾和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