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欠賬還錢,天經(jīng)地義。然而,因為欠錢不還,家徒四壁的債主屢見不鮮,因此債主不得不視債務人為上帝,陳某就是其中之一。陳某把錢借給了同事屠某以經(jīng)營業(yè)務,然而屠某欠賬不還給他帶來了難以承受之痛。

 

為人太“老實”,想法太耿直

 

2006年開始,陳某就一直借錢給屠某,從最初自己的十五萬,到最終的三十五萬。看著借錢的數(shù)額日漸增多,陳某的內心充滿了無耐和自責。陳某所述,自己開始借錢給屠某是因為他是同事,借點錢也是正常的事,沒想到屠某非但不歸還欠借款,還變本加厲要求自己繼續(xù)借錢給他。陳某因為生長在農(nóng)村,為人比較老實,比較好說話,對他人的防備之心比較弱,又害怕屠某不還自己前面所借的錢款,在自己十五萬全部借出去的情況下,又向親戚朋友借款借款了二十萬,用以給屠某經(jīng)營,希望屠某連本帶利一起歸還給自己。然而事與愿違,屠某至今僅歸還了陳某一千元的借款。

 

欠錢者是“老大”?只開借據(jù)不還錢

 

根據(jù)法庭調查,屠某多次向陳某借款,實際借款數(shù)額為三十萬,包括了陳某為屠某付車費與充話費的錢。據(jù)陳某陳述,他一直求著屠某還錢,不僅給他付車費,在屠某沒有話費時,還得幫屠某充話費,為的就是希望屠某能夠盡快把錢歸還自己。然而,屠某作為還錢者,卻一直沒有還錢的意思;從2006年至2012年,屠某給自己開具了4張借條,分別為20085月的借款60000元、20089月的借款75000元、2009年的借款300000元、及2012年的借款350000元。屠某一直在給自己開據(jù)借條,雖然最后因為物價上漲,最終給自己開據(jù)了350000元的借據(jù),但其拿到手的錢只有一千元。

 

無計可施家被拆,訴至法院求援

 

   如今,陳某所住的房屋因為村里建設已被拆除,并且自己還要歸還借親戚朋友的二十萬元錢,使得陳某整日愁容滿面。既沒有錢也沒住的房子,自己每年的收入又只有26900元,可以說是一貧如洗。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陳某終于想起要用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于2014126起訴至東臺市人民法院,向法院求援。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相信,法院一定會給陳某一個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