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采取“五項”措施司法惠農促春耕生產
作者:董正遠 前進 發布時間:2014-03-26 瀏覽次數:909
大豐法院緊緊結合農事季節,充分發揮審判資源優勢,延伸司法服務職能,找準審判工作服務“三農”的切入點和立腳點,積極開展服務“三農”活動,為春耕生產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開辟綠色通道,簡化立案審判流程。該院針對春耕時節涉農糾紛較多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對涉農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讓權利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權利,盡快投入生產。截至目前,法院共解答農民群眾法律咨詢200余件次,涉農案件立案52余件
依法審理涉農刑事案件。嚴厲打擊和制裁生產、銷售偽劣種子、化肥、農藥等各種破壞春耕生產的犯罪活動,并及時與工商、質監等行政執法部門溝通協調,確保春耕生產順利開展。
注重調解優先。對訴訟到法院的涉農糾紛,法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加大訴訟調解力度。在審理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一線陣地作用,同時以大調解網絡為依托,與各行政機關、各鄉鎮密切合作,真正做到化民憂、解民困、了民愿,營造和諧有序的生產生活環境。
強化涉農案件執行力度。將一線的執行力量向涉農案件傾斜,對坑農害農案件等涉農案件,及時發現執行線索,迅速采取強制措施,快速發放執行款項,確保春耕生產資金需求。截至目前,法院共執結“三農”案件36件,執行到位標的額50余萬元。
注重司法救助保護,減輕經濟困難農民負擔。對繳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農民及時辦理訴訟費的緩減免手續,減輕農民訴訟負擔,確保農民群眾不因訴訟而貽誤農時。對生活確有困難而被執行人又缺乏執行能力的申請人及時給予司法救助,確保春耕生產順利進行。截至目前,該院共減、緩、免交“三農”案件訴訟費1.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