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上午,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周某涉嫌對多名婦女強奸、猥褻一案。被告人周某曾在部隊服過役,因犯受賄罪被軍事法庭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2008513,被告人周某以老師身份將被害人胡某某(10歲)騙至徐州市云龍區一小區民房地下室,強行撫摸被害人胸部及下身,后將被害人奸淫。2011513,被告人周某冒充人民警察將被害人佟某某(15歲)騙至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學校附近,以上述手法將被害人奸淫。200831、2013415,冒充人民警察以配合查案為由將被害人李某(女,17歲)佟某(女,16歲)騙至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學校附近居民樓道內強行猥褻。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無視國法,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發送性關系、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相關規定,應當以強奸罪、強制猥褻婦女罪,數罪并罰,追究其刑事責任。因該案案情復雜,合議庭將結合全案情況作出最后判決。

 

通過該案的審理,在痛恨犯罪分子給學生和家長帶來傷害的同時,作為法官特別提醒學校和家長,平時要加強對學生自身安全的教育和保護,特別注重對女生的安全防護,學校要結合法制安全教育,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要輕信陌生人的說辭,盡量避免單人外出,遇事及時向學?;蚣议L報告,以免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作為校方和家長在關心孩子身心作健康的同時,也要鼓勵孩子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及時揭發犯罪行為,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