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開學首日在校內不幸摔傷成殘,學校與家長各執一詞,互不相讓。321,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少年庭利用自行匯編的校園傷害案生效判決手冊,成功調處了這起案件,學校和家長均表示滿意。

 

8歲的李新家住徐州市銅山縣,2012年下半年隨打工的父母來到南通市海安縣,海安教育部門將其安排至一家民工子弟小學上學。93是開學的第一天,李新十分興奮又有些忐忑地走進了陌生的校園。聽到上課鈴聲,李新和同學們一起擁向教室,突然腳下一絆摔倒在地,當即感到左手臂疼痛難忍。李新被送至醫院治療后,被診斷為左肘部骨折。經過兩次手術,其父母先后花去醫療費9000余元。不久,李新的傷情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將近一年時間,學校與家長未能就事故處理達成一致意見,李新將學校告上法庭。

  

海安法院少年庭收案后,承辦法官呂群迅速進行了調查走訪。走訪中發現雙方矛盾較深,情緒對立。學校認為,李新是自己不慎摔傷,校方沒有過錯,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至多從人道主義出發今后在學雜費上予以適當優惠。李新家長則聲稱孩子是在校園內受傷的,學校應對小學生的受傷承擔全部責任。

 

呂群法官并不氣餒,留下雙方當事人的電話號碼,并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告知當事人,以保持正常聯系。同時,呂群法官將該庭自行匯編的校園傷害案生效判決手冊各送一份給雙方當事人研讀。隨后,呂群法官來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在贈送上述手冊的同時,講解了類似案例,建議他們參照案例協助調解。

 

據呂群法官介紹,近年來校園傷害案件頻頻發生,學校與家長在處理爭議上分歧較大,該庭經向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案發當事人廣泛征求意見后,認為收集匯總相關生效判決能有效統一各方共識,促進矛盾化解,并能推進學校強化安全管理。今年1月份以來,少年庭收集了80余份生效判決書,經討論將其中20余份確定為典型判決,收入手冊之中。這20余份判決覆蓋了刑事、民事、行政三類案件,其中校園民事傷害案全面涉及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4個階段發生的案件。從近期所辦案件來看,多數案件都能從手冊中找到類似案例。

 

321,呂群法官召集學校和家長到法院調解,對照手冊中與本案最相類似的案件,進行釋明和疏導,雙方當事人的意見逐步趨向統一。經過近兩小時的調解,雙方當事人將調解平衡點確立為15000元,并迅速達成協議。

 

李新父母緊緊握住呂群法官的手,連表謝意,孩子父親說:“你們處理糾紛時用案例手冊引導我,確實讓我心服口服。”學校吳校長則表示,“少年庭的生效判決匯編手冊,不僅有效促進了本次糾紛的調解,而且為我們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提供了生動的樣本。”

 

采訪中獲悉,今年以來,海安法院少年庭利用生效判決匯編手冊已成功調處了3起校園傷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