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橫的生意伙伴
作者:趙克 王丹莉 發布時間:2014-03-21 瀏覽次數:579
生意人講的是和氣生財,即便是合作伙伴也應有事多商量。可有的生意人卻因為在生意場上見多識廣了,自以為是,蠻橫對待生意伙伴,這樣日積月累,由怨生恨,不僅生意做不好,而且還會引發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煩。
做生意欠債
2006年秋天,張耀升經朋友介紹認識胡德平。當初,張耀升見胡德平長得人高馬大的,練過拳又會武功,身邊朋友成群,對人很講義氣,覺得這個人不錯,結交以后說不定什么時候還能幫上自己的大忙,慢慢地就與胡德平交往起來,平時雖然各人忙各人的事,有時會互相招呼一聲到各自的朋友圈里串串酒場,但有時也會交流一些生意經,很能談得來。
2008年初,張耀升租賃的攤位到期,如果續約,攤位將提高20%的費用,除去成本所剩無幾。一天,張耀升和胡德平提起這件事,胡德平說張耀升傻,現在還有幾個練攤賺錢的,讓張耀升跟他干賺大錢,當時張耀升未置可否。四月中下旬,胡德平給張耀升打電話說是有一筆大生意,不要張耀升出資,只要跟著他干就可以大賺一筆。張耀升將此事跟平時比較鐵的哥們陳子璐說了,陳子璐表示懷疑,說平白無故的天上哪能掉下來那么大一塊餡餅?讓張耀升小心為妙。而這筆生意對張耀升的誘惑也確實太大了,張耀升沒有多想就與胡德平合作做起了生意。
出師不利,張耀升和胡德平首次合伙做生意失利,連本帶利共計欠胡德平80多萬元。期間,陳子璐通過張耀升分三次從胡德平處借款2萬元。此后,張耀升經常受到胡德平要挾。按照張耀升的說法是,胡德平就像黑社會的人,對他不尊重,有時酒后還毆打他,他對胡德平既反感又懼怕,尤其是和胡德平在阜陽做生意期間,胡德平把他當賺錢機器使喚而且還不斷逼他還錢。陳子璐則害怕被胡德平逼債而躲避胡德平,不敢接胡德平的電話,同樣陷入被逼債的苦惱之中。
張耀升與胡德平有債務糾紛,胡德平又不斷逼他還錢,而陳子璐也欠胡德平的錢,被胡德平逼債。于是,張耀升便產生了殺死胡德平并獨攬生意的想法。張耀升考慮自己沒能力殺掉胡德平,就和陳子璐一起商量。剛開始,陳子璐沒有明確表態,后來張耀升說胡德平要在春節期間綁架他,陳子璐才答應和張耀升一起干。
被逼債殺人
當時停下以后,胡德平和張耀升哭著說了很多他們之間的事,陳子璐則抓住他們倆的手,說這個事這樣就算了吧。大約十幾分鐘后,胡德平讓張耀升和陳子璐到他租住處將事情說清楚。張耀升將車開往市區,到了胡德平的租住處后,胡德平將張耀升和陳子璐關在一間屋內,十幾分鐘后帶人沖進來毆打二人。胡德平踹了張耀升和陳子璐幾腳,后又把二人帶到外面毆打,胡德平將陳子璐打倒后,又踢其左右肋部和肚子,拳擊其頭、面部。之后有人報警,警方將張耀升和胡德平帶到派出所,陳子璐因為傷得重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領刑期悔罪
案發后,胡德平在警方取證時否認逼債一說。胡德平稱,他2008年與張耀升合伙做生意失敗,張耀升欠他80多萬元。2011年底,他和張耀升在安徽阜陽做工程,37萬元資金是由他籌集的,尚有22萬元沒有收回。他們曾經約定盈利對半分,張耀升應得的部分扣除基本開銷后,剩下的錢都由張耀升來還投資的賬。他知道張耀升沒有能力還債,也催過他,但沒有逼他。陳子璐所欠的2萬元,他當面和打電話找過陳子璐,但沒有逼其還錢。
陳子璐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陳子璐是從犯。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子璐與張耀升共同預謀殺害胡德平,且率先積極動手,是主要的實行犯,不能認定為從犯;但同時被告人陳子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和主觀惡性等方面,相對被告人張耀升要小,在量刑時應予以充分考慮。被告人張耀升、陳子璐在歸案后以及在庭審中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耀升、陳子璐經預謀、準備作案工具后,實施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張耀升、陳子璐在犯罪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綜合全案證據及相關案情,依法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為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懲罰犯罪,根據被告人張耀升、陳子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依照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被告人張耀升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陳子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一審宣判后,張耀升和陳子璐均表示自己犯了法,對不起家人,現在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