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常打工人員張某誤打誤撞進入網吧機房倉庫,分三次盜取該機房倉庫內的電腦顯示器、主機箱等物品,組裝自用電腦,因無意中盜取網吧服務器上的主板致網吧部分電腦癱瘓而案發(fā)。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310月的一天,在朋友的邀約下,張某本意至常州市武進區(qū)湖塘鎮(zhèn)某網吧三樓上網,但陰差陽錯來到了一家名字相似、店址相近的網吧。張某發(fā)現三樓空無一人,只堆放了許多電腦。后據網吧經營者稱,網吧的一、二樓用于服務營業(yè),三樓用于安置服務器、堆放廢舊電腦等,既是機房又是倉庫,平時無專人管理。

 

眼見如此之多無人看管的電腦,想到自己來網吧上網又費時又費錢,張某萌生了盜取電腦部件自己組裝電腦的主意。10月至11月間,張某先后兩次來到該網吧的三樓機房倉庫,將顯示器、主機箱等用麻線捆好吊至網吧東側一無人經過的小巷,并趁夜色將相關物件盜取回家。

 

122上午10時許,張某又一次來到該網吧的機房倉庫,這一次他的目標是電腦主板。像前兩次一樣,他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上網,并趁人不注意來到了三樓,成功盜取主板藏在自己的外衣中,佯裝上網結束離開網吧。

 

當日上午11時許,網吧經營者發(fā)現一樓的主機停止運作。在發(fā)現三樓服務器主板被盜后,該經營者于第一時間報警。警方通過身份證號碼及網吧監(jiān)控錄像鎖定及時鎖定張某信息,并成功將其抓獲。

 

歸案后,張某同時交代了另外一起盜竊工廠廢棄金屬制品的案件。

 

對于本案,武進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