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興法院審理一位“小偷專業戶”,專門針對醫院大肆盜竊,為此法院以盜竊罪對其予以了嚴懲。

 

黃某原先在部隊當過兵,退伍后一直無業在家游手好閑、好逸惡勞,曾經因為多次盜竊分別被判刑、勞動教養。經歷過多次的鐵窗生活后,黃某卻沒有悔改之心,又把目光瞄準了醫院。20123月至201310月期間,黃某經常光顧市人民醫院,有時乘病房里面只有病人在睡覺,其就冠冕堂皇進去轉一圈,看到有東西就順手牽羊,有時乘照顧病人的親屬不備之機實施盜竊,在醫院內共計盜竊8起,其中2起是盜竊醫護人員的財物,先后竊得三星、蘋果、聯想等品牌的手機17部,合計價值人民幣43556元。2013109日中午,黃某在醫院盜竊得手后匆匆走出醫院,走到醫院門口時因形跡可疑被便衣警察當場搜身,這位醫院大盜就此落網。據調查,黃某偷盜的17部手機中只有一部被公安機關予以了追繳,其余均被其賣給了他人。案發后,黃某退出了相關贓物折價款。

 

黃某坦白,之所以選擇醫院為作案目標,是因為醫院病房里大多為病人,習慣將手機等貴重物品放于床頭柜上,由于他們體弱基本上處于休息狀態,比較好下手。“即使有親友看護,他們的警惕性也不高,來來往往看望病人的親友較多,我很容易就混在里面。”黃某說。

 

宜興法院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在醫院盜竊病人及其親友等人的手機,合計價值人民幣43556元,其行為已符合盜竊的構成要件,而且黃某系盜竊醫院內病人及其親友財物的情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屬有其他嚴重情節,再結合黃某有退贓等情況,法院對其判處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