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候鳥式養老”作為一種時尚的生活方式得到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青睞。所謂“候鳥式養老”是指老年人像“候鳥”一樣根據季節不同選擇度假式異地養老,由養老機構提供居住、生活、娛樂等養老場所和服務設施,異地養老時間根據老年人需求,短則十多天,長則兩三個月,給老人帶來了身體上的放松和精神上的娛樂。然而,“候鳥式養老”如果選擇不慎,有時也會帶來煩心事。家住上海的瞿某、于某最近就為此打起了官司。

 

瞿某、于某是一對年逾七旬的退休夫妻,在報紙上看到某健康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宣傳后,參加了該公司為期三天的免費講座。講座中稱經過該公司的療養可以根治失眠,長期被失眠困擾的于某就心動了。2010927,于某和丈夫瞿某共同與該公司簽訂一份候鳥養生卡服務協議,成為了公司候鳥養生鉆石卡會員。同時,兩位老人繳納了人民幣50000元,按照協議可以在三年的有效期內享受30天經典養生營、七類體驗養生營等多項服務。協議還約定,老人辦卡交款后,有效期滿可以退卡,未消費余額全部退還。

交錢辦卡后,老夫妻就來到了公司位于廣州恩平市的候鳥養生基地,享受了價值17000元的經典養生服務。在一個月的時間里,老人們本應享受包括食療、按摩、音樂療法、水療等多種聽起來“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服務。然而事實上,那里實際的居住環境、療養效果卻與宣傳大相徑庭,于某的失眠在治療中沒有得到任何改善,甚至有同去的老人在接受只吃蔬菜水果汁的食療后,出現體重驟減、身體不適等狀況。“我們嚇得就趕緊走了,之后再沒有去療養過。”

 

20139月,老人的鉆石卡到期了,可是卡內余額16000元。幾經交涉無果后,老人將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按照協議約定退還余款。經宜興法院審查,原被告簽訂的服務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原告提供的余額為16000元的消費清單由被告財務專用章蓋章確認,被告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返還原告16000元。

 

近年來,預付消費遍及各個領域,商家往往通過給予優惠吸引消費者提前支付較大金額費用,購買長期的服務,但在消費者付款后,部分商家提供的服務質量不合約定標準,甚至有的商家攜款潛逃,給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對此,法官指出,預付消費一定要理性,要全面了解商家的實力信譽,不要一次性投入過高金額,對價格高、期限長的卡券尤其要慎重。一旦辦理,要注意保存書面證據,最好簽訂書面合同,將服務項目和質量寫入合同,并保留繳費憑證等,便于以后依此維權。“尤其是老年人群體,消費時應避免盲目從眾,大額消費最好征詢家人意見后共同決定,一旦遇到合法消費權益被侵犯的情況,應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權。”法官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