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家住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廟鎮的村民吳某,游手好閑,騎著一輛摩托車溜達,專偷鄉鄰。近日被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我專門選擇好偷的家庭下手,尤其是沒有鎖大門的,下手前先敲門試一試有沒有人”。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吳某騎著摩托車來到河套村西頭的一戶人家,從西墻爬進院子里,在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把西邊房間的不銹鋼防盜窗給砍斷,爬進屋里,偷了西邊屋子的桌子抽屜里的1200元錢。201388日上午9左右,吳某吃完早飯騎摩托來到徐莊鎮胡家村西頭的一家,敲門確認沒人后,就從一樓東邊的后窗爬進去,在客廳的鞋柜偷了2元錢和一包硬中華香煙。

 

“我從小被父母慣壞了,從小就養成了好吃懶做的壞習慣”,庭審中的吳某這樣說。確實,都是因為犯盜竊罪,吳某19歲就被銅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5歲被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6歲被銅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9歲被勞動教養一年三個月;32歲被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21月刑滿釋放。刑滿后吳某仍不思悔改,從20124月至20138月期間,先后在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廟鎮等地,采取翻墻入院、破窗撬鎖入室等手段,實施盜竊12起,竊得現金、筆記本電腦、電動三輪車、照相機、手機、金耳環、金戒指、香煙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0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