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晚上七點多,贛榆縣龍河派出所接到群眾李某報警,其經過王朱伊村東邊巷子里時,看到一輛黑色摩托車歪在地上,有一個人躺在草叢中,大冷的天誰會這么著睡在地上呢,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接到電話的民警沒有耽擱立刻來到了報案的案發地。發現當事人閆某仍有呼吸,而且身上一股酒氣,看著歪倒在地上的摩托車,再聞聞閆某身上的酒氣,民警好像明白了什么……便將閆某帶回了派出所。

 

過了一個半小時,閆某醒了。對自己身處何地還有些朦朧的他不知道發生了什么,只是記得白天在母親家喝了半斤白酒,后來就騎摩托車回家了。民警告訴他是一位好心人見他躺在草叢中,怕他出了什么事才報的警。聽了后閆某一陣感動,遇上好心人了。這時民警說,你犯罪了,知道嗎?閆某愣了。

 

后經鑒定,閆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334mg/100ml后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刑事立案,后被贛榆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