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0,在海安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出現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一直拒不認罪的被告人曹某在聽到被害人放棄索賠時,含淚向法庭認罪。

 

1969年出生的曹某,雖然只有小學文化 ,但頭腦卻相當“聰明”。2011年,曹某因犯詐騙罪被海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33月刑滿釋放,剛出獄的他下定決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準備再做以前海產品生意,想找朋友借啟動資金,可朋友卻都因自己有牢獄前科選擇“回避”,只有相識多年的好友張某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主動出錢資助曹某。得到張某幫助的曹某將張某這份情誼深深放在心里。

 

俗話說,萬事開頭難。而曹某卻只覺得自己重操舊業的決心總是被無情的生意困境現實打擊。漸漸的,曹某開始懈怠,甚至放棄。可是,吃喝玩樂總是需要錢的,此時的曹某居然打起了恩人張某的主意,向張某謊稱要去山東、遼寧等地購進小黃魚、海蜇等海產品,需要資金流轉,并采取借小額定歸還的方法騙取張某的信任,再幾次連續借大額資金并迅速“失蹤”。201378月,曹某先后七次騙得張某人民幣合計12.24萬元,用于個人消費、賭博揮霍。

 

歸案后,曹某矢口否認其罪行,堅持辯稱其是向張某借錢是做生意,并非詐騙。這時,法官找到被害人張某,希望他能夠出庭作證。庭審中,張某向法庭說:“12萬元我不要他還了,我們還是朋友,希望法院能對他從寬處理,再給他一次機會”。此刻的曹某突然哽咽,抬起頭向法庭悔悟的說:“不,審判長,是我辜負了朋友對我的信任,我對不起他,我…我認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曹某的認罪態度較好,當庭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宣判后,曹某表示服判。

 

【法官點評】

 

世上終究是好人多,這一點毋庸置疑,但如果連恩人也“殺”,就當真如農夫與蛇故事的毒蛇了,不但傷害了真心待你的朋友,恐怕此后遇到困難也再難有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本案中,張某對曹某的信任和不放棄可見一斑,希望曹某能以這次案件為教訓,在今后的道路上懂得珍惜,懂得回報。